芬園國中定期評量加考口說評量辦法
一、依據:彰化縣府教學字第1030081527號
二、實施方式:
1於每學期第2次段考前3周,由段考命題教師將口說評量題目2題交由同年級英語科教師,英語科教師將題目公布給學生。
2口說評量時間由英語老師自行利用時間進行,待段考結束後,再合併成績。
三、實施年級:一、二年級。
四、口說評量題目數及配分:共2題,每題2 分,共4分。
五、本辦法自10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實施
六、本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承辦人 主任 校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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